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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软学院2012-201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13年11月14日 对象:品牌发展部 来源: 党委宣传部

文件链接:www.nsu.edu.cn/download/%E5%AD%A6%E9%99%A22012-2013%E5%AD%A6%E5%B9%B4%E9%AB%98%E6%A0%A1%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5%B7%A5%E4%BD%9C%E5%B9%B4%E5%BA%A6%E6%8A%A5%E5%91%8A.pdf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以及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学院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现将学院2012-2013学年(从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概述

      2012-2013学年,学院继续调整充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制定详尽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学院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部署,抓好检查落实。学院各系部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系部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分工及有关事项。各系部主要负责人是本系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系部信息公开有关事宜。

      学院在本学年进一步规范了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并明确了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公开的形式和范围等,学院通过公告栏、宣传橱窗、官方网站、《成都东软学院》院报、学院官方微博等校内媒体和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并完善意见箱的管理,听取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学院将成都东软学院官方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通过网站及时发布学院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建立有效链接,方便了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院最新的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学院将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进行公开,同时,还开展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的信息公开服务咨询。通过多种渠道,更方便公众获得指引。

      截至2013年8月底,学院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学院严格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校内外多种传播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学院信息。

      (一)学院通过成都东软学院官方网站(www.nsu.edu.cn)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条目有167项,其中“学院新闻”共发布118项,“通知通告”共发布14项,“媒体聚焦”共发布35项。

      (二)在学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

      从新学年开学伊始,学院对3083名本、专科新生进行为期两周的军训,评选出168名优秀军训学员,同期对全体新生开展四轮次、8学时的入学教育培训课程。所有优秀学员的评议公示与表彰都是公开、公正发文、下文和展示公布。在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申报工作中,通过发文开展评议工作、全程组织和监控学院各系公正、公开开展评审申报,合计评出并上报省厅国家奖学金4名、国家励志奖学金161名受奖学生;国家助学金1466名受助学生。以上受奖与受助学生名单都是通过多轮次评议、评审和公示满一周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政策和程序上报,现已完成所有表彰和奖助(助学金资金是在本年度内第一、二学期分别发放)资金的发放。在该学期还进行了学院华天奖学金的评议、和东软集团企业奖学金的评议,分别授奖学生2名和164名。

      (三)在招生工作方面,2012-2013年度,成都东软学院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继续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不断提高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部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学院纪委、党委宣传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开展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各环节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1、深入实施 “阳光工程”,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

学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不断增强招生信息透明度。将国家教育部要求的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类信息公开;招生资格类信息公开;计划类信息公开;收费类信息公开;录取类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诉类信息公开;并公开前一年学院本、专科在全国的投档和录取情况,包括省份、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录取最低分、录取最高分、平均录取分数等情况。

      2、积极预警提示,打击招生诈骗。

一直以来,学院高度重视向考生提供注意事项及提醒考生谨防招生诈骗的信息,引导考生摆正心态正确对待录取,大力促进招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3、立体宣传,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完善工作,畅通信息公开的渠道。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和途径有:

      (1)网络公开。学院招生信息网是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充分发挥其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窗口作用,通过网站第一时间发布考试院(省招办)和学院关于各类招生考试、收费、录取信息。同时,还通过学院网站的“在线答疑”和学院“招生邮箱”与考生进行交流,在线答疑1200多条,回复信件、邮件1100余封。及时解答考生关于各类招生考试、录取的疑难问题。同时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各省考试院(省招办)网站和四川省各市(州)网站等将相关招生信息公开。

      (2)媒体公开。目前,学院在省内外13家媒体(频道)进行宣传,其中有8家为招生专业媒体(各省招生考试合订本、招生指南、高考志愿填报指南等)。通过媒体宣传的方式公开招生相关信息。

      (3)高校招生咨询会。学院每年都组织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现场咨询会和网上咨询会,组织学院有关熟悉招生政策的老师现场或网上免费回答考生的咨询,分发招生简章、DM单、招生海报等公布招生的相关信息,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政策咨询,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帮助。

      (4)招生录取现场咨询。学院招生办每年都在招生录取现场设立现场咨询窗和电话咨询,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 2013年录取期间接待和受理考生、家长来电11000多人次。接待家长、考生来访2600多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学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2013学年学院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校务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价较好,对公开工作小组的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校务信息表示满意,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他们的信息需求,评议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关系到师生切身利益和学院民主建设的大事,需要全院师生的关心和支持。目前,学院在落实《工作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学院教职员工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仍需加强;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清晰,内容不明确;公开信息的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方法需要更新。学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继续加强学院教职员工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学院今后将继续加强领导,强化教职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安排全体师生员工学习《条例》和《办法》,确保《条例》和《办法》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丰富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着重于关系到教职员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内容公开,让学院师生都能参与到学院的信息公开当中,树立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真正落到实处。

      (三)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活动。在做好常规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下,还需根据社会的发展和考生家长的需求,增加信息公开的方式,如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公开信息,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