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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要求,我校按照程序上报了《成都东软学院关于调整2024年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四川省教育厅于2024年3月27日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备案的函》复函我校。现按要求对该批调整收费的专业名称、专业学制、学费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按要求该批专业学费调整按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的原则,从2024年新生起执行。其他未涉及调整的专业仍按原标准执行收费。
咨询电话:028-64888126
监督举报电话:028-648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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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软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