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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修订了《成都东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成都东软校发【2024】11号)。由于其中涉及重修费、辅修费收费标准的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信息对外界公示:
重修费:240元/学分
辅修费:300元/学分
以上收费标准从2024级学生起实施,2024级以前学生仍按原标准执行。具体详细信息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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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24]11号-成都东软学院关于修订《成都东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东软学院
2024年5月10日